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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聽證 制憲方:憲法背離民意應改造

中選會16日舉行獨派大老辜寬敏所提「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啟動憲法改造工程」公投提案聽證,基金會呼籲,現行憲法以兩岸統一為目標,與多數民意背離,應該被改造。與會學者則呼籲公投提案內容應更明確。

中央社報導,台灣制憲基金會4月底提出制憲意向公投「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啟動憲法改造工程」、「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推動制定一部符合台灣現狀的新憲法」。中選會下午就「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啟動憲法改造工程」舉行聽證。

台灣制憲基金會執行長林宜正表示,近期國人經歷武漢肺炎疫情蔓延,造成國人無法在國際上得到公平待遇的主因也是因為這部一中憲法。而這幾天立法院為考監兩院人事及存廢問題鬧得沸沸揚揚,浪費國家資源,問題根源也在於這部憲法對政府運作的基本設計效能不彰,這樣的憲法就該被改造。

與會的中興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陳信安表示,台灣制憲基金會所提的兩案公投提案,除主文不同,理由幾乎完全一樣,假設中選會讓兩公投提案都通過,恐讓人民產生混淆,既然公投法規定總統須在公投通過後採取必要處置,在公投提案上可能要更明確,讓總統明確知道所需承擔的政治責任。

陳信安指出,公投提案領銜人一方雖然一再強調憲改工程由總統可以自己去決定,但若是總統不負責任,例如只在各種正式場合宣示要啟動憲改工程,以提案人的觀點來看,總統是否已經履行這個公投提案的要求,這可能就會產生問題。若公投提案內容能夠更明確,就可以讓總統沒有迴避空間。

南台科大財經法律所長羅承宗表示,台灣作為主權獨立的國家,現行的憲法連自己的領土範圍都不敢具體舉出,台灣制憲基金會所提的公投提案,等於是希望台灣社會再來面對,台灣是否是個連自己國土都畫不出來的國家。

羅承宗指出,對於總統蔡英文在就職演說時已公開表態立法院將啟動修憲,是否還有提案公投的必要?但公投提案是領銜人依公投法規定的程序提出,而總統的文告在公法上的法律地位只是事實行為,有政治、道德上的拘束力,卻沒有法律的拘束力,兩者沒有重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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