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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投及欣裕台收歸國有 不改為國營事業

【2016.12.06/新聞大聯盟報導】跨部會黨產處理會議達成決議 中投及欣裕台公司收歸國有。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6日表示,行政院今召開跨部會黨產處理會議,由政務委員林美珠邀集財政部、經濟部、金管會及勞動部等相關部會,針對黨產移轉處理,達成以下四項決議:

一、確定中國國民黨中投及欣裕台公司為該黨所獨資擁有的一人公司,財產均須收歸國有。至於後續要如何處理,則須視該公司是否發行股票而有不同。若該公司未發行股票,財產即歸為國有並於2016年12月30日生效,其原先之公司登記可由經濟部逕行註銷董、監事後,改登記為國有。若該公司上市發行股票,股票就必需背書轉讓,若不交出股票,就回歸適用「強制執行法」相關規定,以股票失效或註銷等方式處理。

二、有關中投及欣裕台公司現有人事是否轉為國營事業人員。根據「國營事業管理法」第2條規定:國營事業以發展國家資本,促進經濟建設,便利人民生活為目的。由國家依政策主動出資成立的事業,並符合國營事業目的,才會符合「國營事業管理法」的精神。但國民黨黨營事業收歸國有後,並不符合「國營事業管理法」第2條規定,因此後續將依「勞基法」相關規定,由執行小組處理。

三、上述兩公司黨產收歸國有後,本質上並非公有財產。現階段暫以國有財產署作為管理機關。

四、行政院長林全將指派接管小組,就中投及欣裕台公司之人事、公司定位、經營或拍賣標售等後續事宜再行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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