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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處罰拒檢 減少逃逸傷亡修法通過

【2018.05.08/新聞大聯盟報導】違規駕駛人因拒絕臨檢而逃逸,進而造成無辜民眾與員警傷亡之情事時有所聞,立法院於8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修正案」,未來因拒檢而逃逸之罰則將會加重,藉此嚇阻逃逸情事一再發生。提案修正的立法委員賴瑞隆感謝其他委員支持此項修正案,亦感謝交通部能夠採納其意見,讓人民及第一線執法的員警能獲得更多安全保障。

賴瑞隆表示,每年仍有近萬件拒檢逃逸的情事發生,造成傷亡的事件更層出不窮,其中包括去年7月在高雄發生拒檢逃逸案件,最後導致林姓員警重傷,2016年4月彰化因酒駕拒檢逃逸造成傷亡,4月底在桃園有違法駕駛倒車逃逸造成一名女童死亡,11月在桃園因酒駕而拒檢逃逸導致一名女子死亡、涂姓員警重傷等,因此,去年在接獲陳情後隨即提出修正案,提高拒檢逃逸的罰鍰,針對累犯加重處罰,以期有效遏止拒檢情形。

此外,賴瑞隆指出,以現行罰則來看,違規拒檢逃逸只能罰3000元到6000元罰緩,對比其他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的罰則來說過於輕微,例如未領使用牌照行駛罰3000元至10800元、無照及偽照駕駛罰6000元至12000元、蛇行超速等危險駕駛罰6000元至24000元,導致許多違規駕駛人在臨檢時選擇逃逸,如果停下來受檢,處罰反而會比逃逸來得更重,形成法律漏洞,而這樣的漏洞,終於修正,拒檢逃逸將從3000元到6000元,增加為10000元到30000元,並吊扣駕照6個月,而5年內再犯者,直接處30000元罰鍰並吊扣駕照一年。

賴瑞隆期待此項修正案通過後,未來能避免違規駕駛人心存僥倖之心態,降低拒檢逃逸的誘因,減少民眾及員警意外的發生,進一步保障民眾及第一線警察同仁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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