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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獵捕野生動物觸法 蔡英文特赦王光祿

為表達對原住民族傳統的尊重,促進族群主流化發展,蔡英文總統20日第2任任期屆滿一週年之際,依據憲法第40條及赦免法第3條前段規定,批示同意特赦獵捕野生動物觸法的布農族原住民王光祿,免除其刑之執行,總統府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總統的這項決定,對於政府推動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工作,特別具有意義。

Kolas表示,王光祿是在102年因使用土造長槍獵捕野生動物,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罪刑,經最高法院於104年11月3日駁回上訴確定;復經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審理時認適用法規有違憲疑義,向司法院聲請解釋。

Kolas表示,司法院就原住民狩獵案在5月7日作成釋字第803號解釋,其中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不受相關條文限制之規定,大法官認為「傳統文化」應包含原住民依其所屬部落族群所傳承之飲食與生活文化,而以自行獵獲之野生動物供自己、家人或部落親友食用之非營利性自用之情形。

Kolas說,憲法明文肯定多元文化價值,保障原住民從事狩獵活動之文化權利。在原住民族文化中,族人與山林共同分享、共同生存,相互依賴,日常狩獵是族人生活文化的一部分。王光祿雖然因為狩獵野生動物而觸犯相關法律,但總統認為,考量他的狩獵是為供罹病的家人食用;狩獵自用也經大法官認為這屬於原住民傳統文化之範疇,情可憫恕,因此特赦王光祿,彰顯政府尊重原住民族生活文化,促進族群主流化發展之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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