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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考試彌封姓名冊 將採資訊化作業辦理

【2016.03.03/新聞大聯盟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台北報導】考試院會3月3日通過,典試法施行細則第10條修正案及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等3項晉升官等訓練辦法修正草案。

考試院長伍錦霖表示,現行國家考試有關彌封姓名冊之固封保管、開拆與核對,是採取紙本人工作業。為簡化試務作業,國家考試彌封姓名冊得改採資訊化方式辦理,因此配合修正相關規定。

伍錦霖同時針對院會通過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等3項晉升官等(資位)訓練辦法修正草案提出說明,此次修正是為了精進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交通事業人員員級晉升高員級資位訓練等3項訓練,並落實院考試「第12屆公務人力再造策略方案」,依最新修正課程時數,將現行受訓期間5週調整為4週。

另為期委升薦訓練及員升高員訓練受訓人員能運用所學、活化思考,經參照高考三級基礎訓練課程成績評分項目,增列「專題研討」,修正該2項訓練辦法第15條課程成績之評分項目,及配分比例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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