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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學校午餐安全 採用國產三章一Q食材

為讓學童能夠吃到優質安全的國產農產品,教育部配合「食安五環」政策,自107年全面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三章一Q可溯源食材,110年起補助之經費更由每人每天3.5元提升為6元,一年加碼補助8億元,總預算投入20億,藉此強化學校午餐食材安全性,讓學生吃得可口、營養及健康。

為讓學校落實採用國產在地食材,教育部於今年8月28日行文要求各級學校供應膳食一律採用國內在地豬肉、牛肉之生鮮食材;另於9月17日、9月26日以同樣標準要求各地方政府所轄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幼兒園供應膳食比照學校衛生法高規格,應採用國內在地豬肉、牛肉之生鮮食材。

學校衛生法第23條規範學校供應膳食應優先採用中央農業主管機關認證之在地優良農產品,讓學童可以在學校享用到農民辛苦耕作的農產品及飼養的畜產品,此為推動學童使用國產優質食材的法源依據。同法第23-3條規定,學校辦理膳食之採購,應參考中央餐廚或外訂餐盒採購契約書範本與供應業者簽訂書面契約。因此教育部依前開法令授權訂定契約範本,此範本規範嚴謹、面向既廣且深,能發揮即時、細緻、完整的規範作用,保障全國學生用餐品質。

為利學校有效要求廠商依據契約規範提供食材,教育部已於11月13日完成契約範本修訂,並載明學校午餐肉類及蛋類一律採用國產在地具三章一Q的產品;肉類加工(再製)品應採用肉品原料來源為國產在地之優良產品。契約內也增列「肉類及其加工(再製)品與蛋類未使用國產在地之產品」罰則,並對「混充、假冒上述產品供貨不實」加重罰責,記點累計至20點則終止契約。各校必須於110年1月1日前,進行契約變更或以「附約」增加約款方式辦理。

除了補助國民中小學使用三章一Q標章食材,修訂契約範本,教育部更督促學校加強食材登錄、食材驗收、落實校園食品安全三級管理機制及抽查學校供餐,請學校要求廠商依據契約規範提供食材,同時透過行政院食安五環政策提升跨部會稽查及抽驗機制,強化源頭控管、加倍查驗。

教育部表示將積極配合食安五環政策,強化校園食品及餐飲衛生管理機制,落實學校衛生法揭示健康飲食教育精神,使學生了解食材來源,理解在地食材與飲食文化,並與相關部會會持續為校園食品安全把關,保障學生健康與權益,使全國家長更安心與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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