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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維護言論自由 推防制假訊息措施

【2018.12.12/新聞大聯盟報導】針對亞洲互聯網聯盟(Asia Internet Coalition)12日發信給行政院一事,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澄清表示,儘管假訊息問題嚴重衝擊台灣,但政府依然堅定捍衛言論自由,絕無信函所指有傷害言論自由情形。

Kolas發言人指出,行政院在這次為因應假訊息氾濫,決定不立專法,也未提案修「數位通訊傳播法」。此次提出「防制假訊息危害專案」中所提修法,以及去(106)年已送立法院審議的「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均遵守「馬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Manila Principles on Intermediary Liability)」中最重要的精神。

根據該原則,假設違法言論出現在平台上,平台業者只有在有故意或過失的情況必須負責。而去年送進立法院審議的「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的第16條規定,只有在平台業者收到權利人通知,或平台業者已經知道使用者在平台上的言論涉及侵權行為,即明知有違法行為,卻因故意或過失而沒有做出適當處置時,平台業者才需要對於使用者的侵權行為負有損害賠償責任。行政院去年向立法院提出的相關規範內容,皆符合馬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的基本精神。

Kolas發言人表示,行政院13日提出的「防制假訊息危害專案」並無對「數通法」提出修正案,因此沒有撤回問題。至於已在立法院審議的數通法,基於行政、立法分權,行政院也尊重立法院審議結果。

Kolas發言人指出,假訊息問題相當嚴重,政府不得不進行相關規範,政府須嚴正以對,以免影響國內社會治安,同時政府仍以言論自由為最高原則,防制假訊息危害的相關措施都以維護言論自由前提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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