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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將公投法修正案 投票權18歲

【2016.03.22/新聞大聯盟報導】時代力量黨團22日召開黨團會議決議,將提案修正《公民投票法》,補正過去被稱為「鳥籠公投」的公民投票制度,落實直接民權、實踐憲法賦予人民之參政權利;此外,也提案廢止《國家資通安全科技中心設置條例》,避免在母法「資通安全管理法」通過前,避免管理層級降格、重大人事聘用、不符行政法人業務規範與主管機關不適當等多項爭議,以審慎態度思考資訊安全問題。

時代力量黨團版「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參酌長期關注、倡議補正公投法議題的「410還權於民工作小組」,進行法條修改與增補。在本次提案中,除了承繼過去民間團體長期呼籲的「降低提案及連署門檻」、「廢除公審會」以及「廢除雙二一投票門檻」等訴求外,也根據聯合國原住民族宣言以及我國《原住民族基本法》精神,增加原住民族及部落知情同意權,並納入過去行政院提出的不在籍投票制度。

此外,本修法版本特色尚包括:下修投票權至18歲,保障青年參政權利;統一由中選會擔任主管機關,避免行政程序重疊、扞格;建置電子連署系統,降低推動公民投票之成本;取消現行法特別加重刑責的設計,刑度、罰金均回歸刑法所規範程度等。

關於「資安中心」的設置議題,時代力量執行黨主席黃國昌說,國內目前的資安架構,可以說是「組織混亂、權責不清」;特別是《國家資通安全科技中心設置條例》將原屬民間的「資通安全技術服務中心」(技服中心),直接轉為由科技部監督的行政法人,涉及公權力的行使與相關人員聘用,實不應在資訊安全母法完善前進行。

長期關注資安的學者也提出異議,成功大學電機系教授李忠憲表示,「民主的好處,就是能修正錯誤」,他指出,選前在未有通盤審慎考量下通過「資安中心」的設置條例就是一個錯誤,對國家資安發展將有重大影響,一旦機構設置運作,後續改革將難以進行,反而成為政府建置資安管理機制的障礙。李忠憲強調,「資安就是國安」,因此讓有權無責、研究式的「資安中心」倉促上路,完全是錯誤的政策方向。

交通大學資訊工程系特聘教授林盈達則表示,原隸屬「資策會」的技服中心只是類似「網路巡守員」的角色,無法行使公權力,也沒有辦案相關權責,無法維護資訊安全,且目前編制為科技部下的研發單位,並沒有能力扮演實質角色。若要實際發揮作用,應確實整併入行政機關,與內政部警政署的網路警察編制進行整合。

林盈達說,「資安中心」將進行整個政府體系的資安檢查,其人員卻從原技服中心「團進團出」,甚至還擴編,而沒有任何甄選、考核或審查過程,僅以常設的行政法人設置,明顯規避立法院監督。林盈達說,一旦組織架構建置完成後,就很難再更正,因此應該在母法完成前,廢止該條例。

黃國昌則補充,司法法制委員會也已作成決議,資安中心應於520前凍結新聘人事。討論中,科技部一度宣稱,從技服中心整批帶進資安中心的人員僅是人事「移轉」,不算「新聘」,但黃國昌要求檢視聘雇合約,直指該批人員「當然就是新聘人事」,按照決議不應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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