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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食公聽會4點結論 進口必須依台灣規定

【2016.12.26/新聞大聯盟報導】行政院12月25日舉辦「日本核災後食品風險危害評估及管理及茨城、櫪木、千葉、群馬食品開放與否公聽會」,達成4點結論。

行政院食安辦及跨部會依105年12月1日公聽會預備會議決議,於25日在新北市矽谷國際會議中心辦理「日本核災後食品風險危害評估及管理及茨城、櫪木、千葉、群馬食品開放與否公聽會」,現場參與人數約457人,並與連江縣以視訊方式連線,會議全程同步網路直播。

議程中,與會民眾對於會議程序仍有疑義,為尊重公民意見,現場決議將此次公聽會改為「座談會」。會議討論中,與會民眾、學者專家、公民團體、民意代表及政府進行對話與溝通,提出許多指教與珍貴建言,最後在與會者共同確認下,取得以下4點結論:

1.產地標示的代碼問題(都道府縣),商品進口時必須依據台灣的規定辦理。違反時,會依照相關法令處理。複合式包裝食品會拆開檢查,若查出有管制區商品,將直接退運。

2.關於台灣派遣專家前往日本檢測問題,政府將提出檢測清單,與民間共同討論,並依日韓合作原則與日方協商比照辦理。

3.關於消費者是否在餐廳能夠判斷日本食品來源問題,衛福部將輔導直接供應飲食的場所於菜單或其他足以說明相關資訊之方式標示,以促進消費者知情權。

4.政府欲從區域管制改為高風險產品管制,但政府於今天會議對於品項的原始檢驗數據評估仍未完整提出並缺乏掌握,例如仍缺乏日本17縣的檢驗數值之分析,與會者對於政策研擬的能力提出質疑也表達憂慮。政府應該提出所有相關數據及資料還有風險評估結果來做說明,以供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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