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 政委林美珠督導

【2017.01.04/新聞大聯盟報導】行政院長林全4日在行政院會聽取法務部「洗錢防制法修正通過後之因應配套及亟待推動事項」及金管會「推動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工作計畫及措施」報告後表示,立法院已於日前通過洗錢防制新法,為提振我國洗錢防制標準,請法務部、金管會及相關部會儘速就新法標準提出完善的配套措施。至於國際評鑑部分,也請相關部會做好準備工作。

林全指出,洗錢防制涉及經濟與政府部門的透明化,為預防恐怖主義高漲,金流的透明化更形重要。同時,為呼應社會進步之後,民眾對於政府部門反腐敗,減少貪污賄賂可能性的要求,世界各國不僅越來越重視洗錢防制的問題,也希望將相關工作做到更好。

林全強調,洗錢防制的目的是為了要阻止經濟犯罪,如詐欺是當前台灣最重要的問題之一,其他如租稅規避與逃漏所衍生的洗錢行為,民眾往往不以為意,並將人頭作為理所當然的租稅規避行為,這不僅錯誤,且已違反洗錢防制相關規定。如果要把洗錢防制工作做好,就必須從心理及教育層面改變,這是政府未來必須面對的挑戰。

此外,針對於法務部建請於行政院設立洗錢防制辦公室,做為國家層級的洗錢防制專責單位,林全指示由政務委員林美珠負責督導,並邀集人事行政總處、主計總處會同法務部、金管會等相關部會共同討論相關事宜。

法務部表示,為因應107年即將到來的「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APG)第三輪相互評鑑進程,法務部作為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的主政部會,已於104年間陳報「因應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第三輪相互評鑑籌備計畫」,進行跨部會協調,並積極推動相關法制與配套措施,目前已陸續完成刑法沒收新制、資恐防制法、洗錢防制法的立法與修法。另將積極推動財團法人法草案、國際司法互助法草案的立法。未來則建議成立國家層級的洗錢防制專責單位,如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

金管會指出,該會因應評鑑的工作計畫,包括:訂定資恐防制法及洗錢防制法授權子法;擬定「因應相互評鑑資料蒐集架構」,以有系統累積資料並進行英譯;將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列為金檢重點並辦理模擬評鑑。另外,在金融機構方面,包含:設置防制洗錢專責主管並配置足夠防制洗錢人員、委任會計師等外部專家進行專案查核、規劃安排員工訓練(另由金融研訓院等周邊單位設計訓練課程及推動證照)等。

最新消息

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