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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師孟擬約詢馬英九洩密案法官 檢法界反對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案,已獲判無罪確定,監委陳師孟擬在明年大選後約詢判馬無罪的台北地院法官唐玥。對此,司法院、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女法官協會18日分別發表聲明反對,認為此舉已干涉司法審判;司法院更批,此舉逾越監察權分際。

司法院指出,陳師孟若調查唐玥的法律見解,即逾越監察權的分際,依憲法規定,法官依法獨立審判,認事用法不受任何干涉,屬審判核心事項;若監察院對法律見解行使調查權,本受有限制,若涉及審判核心事項,不應由監察委員擅自干預,現行審級救濟制度就可因應。

司法院呼籲,陳師孟如就審判核心事項約詢法官,已逾越監察權分際,監委行使監察權應謹守權力分立原則,尊重司法權核心權力領域,以共同維護全體國民所珍視之自由民主憲政價值。

女法官協會指出,監委對特定具有高度敏感性政治案件,以放風向形成特定輿論的調查模式已非首次,每每引發譁然,並有干預審判之譏,仍恣意率為,想使往後法官承審政治敏感案件時,承擔法律以外的政治壓力,恐引發寒蟬效應,此舉造成的影響,全國人民均當正視並嚴重看待。

檢協會表示,監委若就審判核心事項約詢承審法官,已明顯違憲。監委若未明白說明約詢承審法官的事由,與審判核心事項無關,承審法官自宜拒絕約詢為妥當,以合乎憲政體制。檢協會也尊重及支持承審法官的決定。

北院審理馬案,以馬是為阻卻違法而洩密,屬憲法賦予的「院際調解權」,判馬無罪;高院則撤銷上訴,改判4月;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案件回到高院,更一審改判無罪確定。

陳師孟今年7月申請自動調查,認為更一審判決結果,廣為社會矚目,並引發各界諸多議論,究竟歷審法官有無涉及「法官辦案濫用自由心證」,致影響其判決結果,有進一步查明釐清的必要,預計明年1月16日約詢唐玥,引發社會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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