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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富源:選前選後公務人員調動依法辦理

【2016.03.09/新聞大聯盟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台北報導】行政院所屬機關於總統大選前後之公務人員調動是否依法辦理?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黃富源表示,行政院所屬各部會簡任第10職等以上職務陞遷情形,各時期遷調總人數相差不到10人,並無異常現象

黃富源指出,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限制規定辦理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之1第1項第6款規定,「憲法或法規未定有任期之中央各級機關政務首長,於總統競選連任未當選或未再競選連任時,自次屆該項選舉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當選人宣誓就職止,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另銓敘部並104年10月14日以部法三字第1044027874號通函中央各機關配合辦理。

黃富源說,公務人員均依法辦理,尚無異常情形,雖有少部分民意代表提及行政院所屬機關於總統大選前有人事異常調動情形一節,經查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均嚴守上述規定,至於人事凍結前各機關均係依任用法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相關規定辦理陞任或遷調

黃富源說,經比較104年7月至105年1月與101年、102年及103年同時期行政院所屬各部會簡任第10職等以上職務陞遷情形,各時期遷調總人數相差不到10人,並無異常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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