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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潭電廠輸電線路變更 依法提出環差申請

【2018.04.18/新聞大聯盟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大潭電廠新增機組輸電線路變更未送環評審查?台電說,依照法規新設輸電線路未達50公里無須辦理環評作業,本計畫輸電線路長度約30公里,依法不需環評。

台電公司發言人徐造華專業總管理師表示,由於大潭電廠核定環說書原載明345kV大潭-龍潭電源缐,現變更為161kV大潭-林口缐,與原核定環說書不同,因此依法提出環差申請。

徐造華說,大潭電廠新增機組環評已於103年9月通過審查,原規劃大潭電廠未來新增機組發電後,透過345kV的輸電線路向東輸送到龍潭變電所;為分散輸電系統風險,避免電力過於集中龍潭變電所,台電變更輸電線路路徑,改以161kV的輸電線路,向北輸送至林口電廠。變更線路將沿著台61線快速道路全線地下化埋設,路線周邊主要是工業區,避開人口稠密地區,可降低環境衝擊,且剩餘土石減少超過20萬方(立方米),縮短工期超過20個月,並可節省投資費用。

徐造華指出,台電後續將依據17日環差初審會議中環評委員的要求,補充輸電線路施工期間環境調查相關資料,並加強與民眾溝通,提送專案小組審查會議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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