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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需量反應非「限電」有助供電穩定

【巡迴記者劉戡宇報導】為有助於電力系統穩定及調度彈性,台電長期推動「需量反應負載管理措施」,目的是鼓勵用戶自主管理用電,並從改變用電習慣的過程中獲得電費折扣之實質獎勵,絕非「限電」。

台電公司發言人徐造華專業總工程師指表示,為有助於電力系統穩定及調度彈性,台電長期推動「需量反應負載管理措施」,目的是鼓勵用戶自主管理用電,並從改變用電習慣的過程中獲得電費折扣之實質獎勵,絕非「限電」,需量反應負載管理措施是以電費扣減為誘因,藉由引導用戶調整製程或改變用電習慣,也就是降低尖峰、拉高離峰負載,以達成降低電力系統負載及穩定供電的目標。

徐造華指出,需量反應負載管理措施自民國68年起推動以來已40年,包括時間電價、季節電價、儲冷式空調離峰用電措施、空調暫停用電措施、計畫性減少用電措施、臨時性減少用電措施及需量競價等多元措施,每年也會持續推陳出新不同措施,提供用戶多元化的選擇,需量反應負載管理措施對於均衡電力系統負載、減緩尖峰時段用電負載有相當大的助益,亦為國際電業普遍作法,為鼓勵用戶響應選用,台電每年均會辦理地區大用戶座談會,藉由說明當前供電情況及需量反應負載管理措施,引導業者自主管理用電,讓用電大戶與台電攜手抑低尖峰負載,除了減少用戶電費支出外,亦能為節能減碳貢獻力量。

徐造華說,104至107年間,在台電積極推廣之下,用電大戶選用需量反應的戶數自1283戶增加至2084戶,申請抑低契約容量也由164萬瓩增加至242萬瓩,相當4部大型火力機組;尖峰日實際抑低量也由67萬瓩增至104萬瓩。

徐造華強調,107年6月以來每日備轉容量率皆在6%以上,供電情形已明顯改善,針對今年供電,在大修機組陸續歸隊下,再加上苗栗通霄161kV輸電線路完成升級與林口3號機上線供電,供電能力已較過去充裕,備轉容量率已逐步回升至10%水準,並無缺電疑慮,當然不會限制廠商用電,也請民眾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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