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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駁外傳核四燃料外運需80億元

【2018.06.03/新聞大聯盟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針對「核四燃料外運國外處理需80億元經費」,台電駁斥,燃料外運含拆解費用,決標金額約6.9億元,依立院決議一年省逾1億後續轉售再創更大價值,外界把建廠時燃料採購成本誤指要花費80億元外運。

台電公司發言人徐造華專業總管理師,龍門電廠(核四廠)燃料棒運出是依立法院今年1月30日三讀通過、需於109年底前全數移出核四廠燃料的決議辦理,核四燃料外運實現對人民「不啟封、不運轉」的承諾,除象徵正式走入非核家園,外運後可年省超過1億管理費,後續轉售更可創造更大資產價值。

徐造華說,核四廠核燃料預計七月起陸續運往美國,將該批燃料束拆成燃料棒,積極找尋轉售機會,若未尋得買主,則會將燃料棒進一步拆解,回收鈾料並視市場行情伺機出售,越早處理就有越多時間找到國外買家,且鈾料有其價值,預估未來價格將攀升,台電可待適當時機出售,創造資產最大價值。

徐造華指出,核四自2014年4月宣布封存至今,橫跨兩任政府,且2025年非核家園目標是國家政策,燃料棒運出後一年還可減少一億多元的核子保安等資產維護管理費用,後續轉售加上原廠區轉型綜合電力園區更可創造更大價值,外界指要花費80億元,嚴重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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