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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約聘僱到責任制 勞工就像免洗餐具

【記者李克強特稿】

苗栗縣政府10月中爆發將裁員千名臨時人員與約聘僱人員,並以「約聘雇人員不適用勞基法,因此不需1個月前預告及支付資遣費。不過,縣府「基於人道考量,11月底會通知全數解聘。」

這些苗栗縣府的臨時雇員,如果按照過去的經驗,12月就會集結到行政院來抗議了,但是,面對他們的是行政院長毛治國?還是警政署準備蛇籠跟鐵絲網?

事實上,政府的誇張行為已非一日之寒,各機關僱用不少約聘僱及臨時人員,加上替代役進駐,作息跟一般公務員幾乎沒有兩樣,政府也是派遣工的大戶,上行下效,從中央到地方,從公部門到私人企業,很像免洗餐具。

國道收費員事件尚未塵埃落定,他們現在對執政的馬政府已無期待,前幾天跑去找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雙方也是有點不歡而散,但是執政黨應該更汗顏,還在執政就不被當成執政黨,還真的絕無僅有。

國民黨不解決這個問題,留給民進黨政府,或許是國民黨所期待。但是勞工抗爭史的寫法會是馬政府的無能所致,因為其任內無力解決,永遠留著這個尾巴,笑罵由人。

再說勞檢,是否受限於法規?很多事情窒礙難行?當初外界反彈超時工作,勞檢頻率是增加了,一些企業主也頻叫苦,說這是責任制等等,難界定。日前不也是有飯店員工投訴被要求24小時待命,原來是有一天24小時責任制的?當然也有一年365天的責任制?

日本建立業別差異,然後進行法規調整。台灣的勞基法要怎麼修?它的前身是工廠法,早年的工廠法是針對真正的工廠。台大教授辛炳隆建議以「員工檢舉、事後重罰」方式,會比較理想。但這還牽涉到能否保護檢舉者的隱私、以及他們未來的工作保障?關鍵是,政府願意思考與調整嗎?

(作者曾任新新聞資深主編,現為理財網站Money101.com.tw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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