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監察院要求交通部、內政部檢討改進入境管理

【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針對桃園國際機場近年來因警覺性不足及未落實勤務規定,監察院要求交通部及內政部應督促所屬檢討改進入出境管理制度。

監察院要求,交通部及內政部應督促所屬檢討改進入出境管理制度,由於桃園國際機場近年來因警覺性不足及未落實勤務規定,發生4起旅客闖越查驗線通道,而未經許可入境案件,同時亦發生十餘起,因業者自主管理區保安疏失及未能落實進入管制區之警衛管制等怠忽安全維護工作缺失,而遭民眾擅闖機場管制區。

監委蔡崇義於調查報告中指出,「107年7月19日一名中國籍男子順利跨越桃園國際機場管制區證照查驗檯,在臺北遊玩8天後才被逮獲。何以桃園國際機場之前曾經發生一女子穿越管制區,溜進休息室事件;去年8月7日亦發生早被國際刑警組織列為『不歡迎人物』之國際竊賊趙準基也在臺灣國門來去自如後,猶未加強國境管理?相關單位是否對國門飛安管制並無一套有效的防制機制?管制區有關查緝單位,如內政部移民署、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財政部關務署等是否有互相聯繫整合系統?對於類似案件有否制定一套確實有效之機制及策進作為等情」案件。

監委張武修、蔡崇義表示,針對「桃機門戶大開中國男翻查驗台入境」,上開案由及機場相關保安措施規定、執行與督導情形,經調查後認為,交通部及內政部應該要督促所屬確實檢討改進以下各項缺失為:

一、移民署為統籌入出國管理,確保國家安全,對於入出國者應善盡查驗處理之責,惟104年至107年間,僅桃園國際機場即發生4起旅客闖越查驗線通道,未經許可入境案件,究其主因係警覺性不足及未落實勤務規定所致,且該機場查驗線安全防護設施未盡完善之故,致無法有效防止闖關案件發生,允應檢討改善。

二、桃園國際機場自100年起至107年發生十餘起保安執行單位怠忽安全維護工作之疏失,歸究其原因,係業者自主管理區之保安疏失、未能落實進入管制區之警衛管制等缺失,致屢遭身心障礙人士或一般民眾擅闖等,顯見機場重要保安環節漏洞百出。警政署未監督航空警察局落實機場航空保安管理機關職責;民航局未善盡航空保安主管機關督核檢測之能事,且桃園機場公司亦未落實機場專用區之安全維護作業責任,均應確實檢討改善。

三、桃園國際機場既有輔助保安控制措施,尚存證照查驗線預警空間不足及防止攀越安全阻隔措施須再強化,且機場周邊CCTV保安監控效能不足、機場界圍保全系統設施尚有諸多闕漏盲點,掣肘機場航空保安機制完善運作,確有檢討改善之必要。

209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