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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網路假新聞 關鍵在於政府內部機制

【2017.03.27/新聞大聯盟專論】

行政院長林全3月16日在行政院會上表示,對於網路假新聞,政府會在維護網際網路自由開放的前提,用網路治理的概念,由業者及第三方團體建立「真實查核機制」,希望能有效遏制,而不會以立法或修法的方式來管理。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則說,有關包括假新聞在內等,透過網路散佈不實訊息的新型態安全威脅,現在是各國高度重視的國家安全議題,也正在研究各種包括立法在內的反制措施,以維護國民的安全跟國家的自由民主。

黃重諺說,不久前德國「聯邦憲法保衛局」(BfV)就證實,有組織的假新聞操作,試圖干擾德國選舉;歐洲經濟合作組織(OSCE)也受到試圖破壞有「基礎設施性質」的網路架構;美國在歐巴馬政府時期,正式簽署「波特曼-墨菲反宣傳法案(Portman-Murphy Counter-Propaganda Bill)」(簡稱「反宣傳法」)反制來自其他國家包括以假新聞的方式帶來安全上的威脅。

台灣是個意識形態分歧的國家,有統獨立場的強烈對立,所謂假新聞可能來自特定人士為了打擊或擁護某些政黨與團體,他們各自對於瑣務假新聞的定義決定都不一樣。再如近來頻傳的共諜案,到底中共情治人員滲透到台灣應不應該法辦,恐怕統派人士也有不同解讀。

蔡政府受假新聞所擾,以前國民黨執政時也同樣受害過,扁朝末期身受其苦,阿扁貪瀆被無限上綱;馬英九雖然被普遍認為執政無能,他爭取到兩岸關係的紅利,但是負面效應也被無限擴大,

其實,假新聞還是要回歸法治處理,警政系統是第一道防線,不同的假新聞則應該分給其他不同業管單位,如國安局、調查局、移民署、軍情局、海巡署等,國家的情報高層會議也應當將假新聞的管理列入會報中,這時,就是看各單位橫向聯繫工作是否確實,而這當然也攸關總統與閣揆的領導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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