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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增高考港灣工程 另牙醫師考試7月舉行

【2018.03.15/新聞大聯盟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考試院會15日通過,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2條附表一及第4條附表三修正案,新增高考三級港灣工程類科。

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表示,為考量海岸管理法制定公布,防治海岸災害與環境破壞、推動海岸整合管理及促進海岸地區之永續發展,並配合政府推動綠能計畫,於離岸風力開發之政策目標,需仰賴專業人才投入相關工作,擴大港灣工程專業人員需求,於高考三級新增港灣工程類科,列考專業科目為「波浪力學(含潮汐)」、「港灣工程」、「海岸工程」、「近岸地形測量」、「土壤力學(含樁基礎)」與「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

另107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等及107年專技人員高等考試助產師考試,定於7月20日至22日在台北、台中、台南及高雄等4考區舉行。

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表示,院會15日通過,107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牙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考試、10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助產師考試,定於今年7月20日(星期五)至22日(星期日)在台北、台中、台南及高雄等4考區舉行。

李繼玄説,這項考試為高等考試,設醫師(一)(應醫師第一階段考試)、牙醫師(一)(應牙醫師第一階段考試)、牙醫師(二)(應牙醫師第二階段考試)、藥師(一)(應藥師第一階段考試)、藥師(二)(應藥師第二階段考試)、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助產師等12類科。

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與及格方式,分別依照各該考試規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等規定辦理,相關規定將載明於應考須知。

李繼玄強調,106年2月20日修正發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規則」部分條文及第8條附表二,其中修正藥師類科第一階段考試應試科目,自今年4月1日起適用,請應考人留意並儘早準備,以利應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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