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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升遷案函送陳家欽 北檢查無不法

警政署長陳家欽今年2月遭檢舉未依人事升遷規定晉陞3位秘書,經內政部政風處調查後,依偽造文書罪函送台北地檢署。北檢調查後認無不法,將陳家欽以及警政署人事室主任張淑芳、署長辦公室專員吳正傑、渠正慈、王文助均簽結。

該案緣起於今年2月警政署發布二線四星陞職名單,原本排名第60名、66名、72名的署長辦公室3位秘書,至少需要再等候5年至6年才有機會晉陞,結果卻出乎意外的得到晉陞,導致原本陞職二線四星排名的第1名、2名、3名的警務正眼見升官無望,打報告降調調為兩線一星巡官回鄉服務,引發警界譁然。

據指出,廉政署沒有主動調查,是內政部政風處接獲部長徐國勇的指示或同意,開啟內部行政調查陳家欽、警政署人事室主任張淑芳、署長辦公室專員吳正傑、渠正慈、王文助等人,調查後認為有不法事證,3月25日上午10點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之後11點政風處再以「處函」通知廉政署。

據了解,內政部政風處調查該案時,並未沒通知、詢問相關當事人,亦無請當事人陳述說明,逕予函請北檢調查,有違常情;北檢認為函送程序不完備,於3月27日將全案退回內政部再詳查;經內政部政風處補件後,北檢列為他字案調查3個多月,認為全案查無不法予以簽結。

對此,陳家欽發表聲明,內政部政風處以署長辦公室秘書3人涉偽造文書罪嫌函請台北地檢偵辦一事,係對警察機關徵調流程與人事作業慣例誤解所致,有關人事作業均依警察人員陞遷辦法等相關人事法令及歷任署長慣例辦理,並符合署長室秘書幕僚用人之功能、專業及專長原則,絕無不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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