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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林蒲遷村 高市府:採最有方案辦理遷村

高市府2月5日公開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書(草案)後,各方意見湧入,大林蒲六里也在28日上午召開里民大會,讓民眾發表意見。大多居民關心自己適用的優惠條件,也有少部分反映條件不如紅毛港遷村。陳其邁為此特別指示同仁要多傾聽民意,未來當地召開三場說明會後,如居民還是無法達成共識,說明會繼續開下去,盡全力溝通、協商,直到大家都有共識為止,讓大家歡喜換新厝。

市府表示,大林蒲遷村是經行政院同意,因考量到當地特殊性,才納入經濟部「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計畫」,給予專案優惠補償條件,除了原本住商區土地一坪換一坪「不用補差額」原則不變外,也首創全國先例,提出農地、公保地以市價加4成補償、房屋以全新重建訂定專案補償價格,以及宗教設施優先選地、專案估價補償等三大優惠,為市民爭取最好的遷村條件。

有關居民對優惠條件計算不清楚,市府會後續一一計算及派人個別說明,讓民眾清楚並進行協議,對於少部分居民反映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書(草案)條件連紅毛港都不如乙事,市府澄清,大林蒲遷村條件一定比紅毛港優厚!

當初交通部是以301億元預算辦理紅毛港遷村,而大林蒲遷村經濟部則是編列589億元專款,預算規模將近紅毛港遷村的兩倍。

在土地補償方式上,紅毛港當時是以土地徵收,採公告現值加補償,每坪僅約1.8萬元;大林蒲則是採協議價購,且不計較大林蒲與遷村安置地兩地的地價差異,以私有住商土地一坪換一坪方式補償,遷村安置地政府取得成本為每坪14萬元,實際市價每坪至少約25萬以上(實價登錄查詢平均約30萬元/坪),況且當地公共設施完善,地價未來還有上漲空間。

至於建物補償方面,紅毛港當初是採公共工程拆遷補償標準查估補償;大林蒲則是無論建物合法與否,一律以專案全新重建價格補償,補償標準也會加計物價調整,居民如自行拆遷,還可加發25%的獎勵金。如以加強磚造三層樓來計算,加計獎勵金後,一坪可補償金額超過九萬元。

關於民眾反應15個月租金補貼太短部分,房租特別津貼考量居民於房屋興建期間所需之租房費用,一般透天住宅興建工期大約10個月至1年,目前補貼月數給予15個月應已足夠。

另有關民眾表示,希比照過去紅毛港,同一屋不同戶也能給予搬遷費,市府表示,紅毛港因自民國58年即禁建,直至94年遷村,時間長達近40年,許多居民第二代成長,卻受限於禁建而無法增建房屋自立門戶,因此在紅毛港遷村時分別給予搬遷費,但是大林蒲從未禁建,亦未禁止房屋買賣,情形不同。

此外,關於部分民眾建議另立新法辦理大林蒲遷村,查現行土地徵收條例經修法後,已較民國78年辦理紅毛港遷村當時,針對民眾權益部分已更完善,且政府對於大林蒲遷村一再加碼額外給予多項優惠補償,並納入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草案)中敘明,將續向中央行政院及經濟部爭取,以期達到居民要求遷村不負債的目標。未來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草案)經行政院同意並核定後,即可據以辦理大林蒲遷村各項補償救濟事宜。

市府指出,大林蒲遷村牽涉到1萬1千多個家庭的未來,需要非常周延妥善的處理,也需要居民高度共識及信任,才能順利推動達成。市府團隊會盡全力傾聽,不斷與居民溝通、協商,讓遷村作業圓滿,居民都能甘心,歡喜換新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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