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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糾正嘉義特教學校老師適任性

【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國立嘉義特殊教育學校特教老師不當教育學生,經監委調查後,提案糾正嘉義特教學校,並要求教育部對於不稱職的管理人及違背特教理念的教師,審慎評估續留於特教學校的適任性。

國立嘉義特殊教育學校(下稱嘉義特教學校)有魏姓學生陳訴被老師餵食辣椒,遭熱熔膠條打手心,被迫頭戴紙尿布,站著罰寫課業,未寫完不准吃飯,故意調快跑步機速度,到魏生家中拿走他心愛的玩偶,作為班級同學集點兌換的獎品,被要求剪破皮卡丘布偶製成鉛筆袋給同學等,而校方卻以雙方各陳其詞而結束調查。

監委王幼玲、高涌誠表示,經監察院立案調查後,發現嘉義特教學校無法善盡學校治理,衍生教師以殘暴方式施以違法管教的體罰事件,危害學生身體健康與人格尊嚴,損及其學習權益,有悖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相關內容規定。

王幼玲、高涌誠指出,本案經過人本教育基金會的舉發,經監察院調查及參酌嘉義特教學校及教育部國教署的調查結果發現,魏生陳訴確有其事,林姓老師所稱餵食魏生辣椒,係為一對一教學,教導魏生味覺的甜與辣,為教學課程內容的說詞,係屬避重就輕卸飾之詞,林姓老師在接受監察院調查時,辯稱魏生資質不錯,但是家長未給予要求,因此怠於學習,所以尿布戴頭上及延遲午餐,皆為提醒專心及補寫作業之積極性督促手段。

至於魏生的行為問題,使用激烈的方式,如寫悔過書、用熱熔膠條打手心、命其吃辣椒,甚至剝奪其喜好的皮卡丘玩偶,給同學當增強物等制約行為,確實有減少魏生的問題行為。全然未曾意識特殊教育的目的,不是增強學生課業能力,而是要身心障礙者學習生活和社會發展的技能,更重要的是要發展他們的尊嚴、自信和自我價值。老師以管教為名對魏生施以殘忍、不人道且有辱人格的處罰,造成學生身心嚴重受創,有違師道,且有負民眾託付教育機關的信賴。

監察院於糾正案文中指出,嘉義特教學校於魏姓學生自他校轉入後,怠於將其相關背景及輔導資料轉介任課教師,致使教師無法迅速掌握與銜接該生之生活習性及相關學習背景,藉以提供符合身心障礙學生身心正向發展與需求之教育活動及教學輔導措施,以導正學生偏差行為。

糾正案文中同時指出,且該校對於教師提出的學生問題行為輔導紀錄,只在期末統一繳交,未能即時檢視查核提供協助,使輔導紀錄的功能流於形式;此外學校並無訂定巡堂相關規定,顯示該校並未落實由行政人員每2節巡堂1次之規定,未即時發現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的不當行為;事發後魏姓學生自班級被帶離,安置於教務處、輔導室近1個多月,未能回歸正常教學,影響當事學生受教權,在在凸顯學校治理的失當,教育部監督不周,皆應予檢討改進。

王幼玲、高涌誠強調,在學校內部調查過程中,所組成調查小組委員並未有調查專業素養與技能,對於校內事件之處理程序,過度倚賴內部人員,外部制衡不足,調查作為亦無標準流程可參,致調查結果未能發揮釐清真相、妥善處理之功能,經重啟調查並3次變更處分涉案教師,歷時240日。學校教評會組成機制的結構性因素,常常無法對涉及體罰學生的老師給予公允的處置,教育部對學校教評會決議除行使准駁權外,允應審慎研議各校教師違法體罰或霸凌學生事件之標準處理流程、調查流程及調查小組成員資格條件,並增加外部調查委員及外控機制,以妥善處理此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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