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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修正專技高普考消防人員考試規則

【2017.08.17╱新聞大聯盟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考試院會17日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規則修正案。

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表示,基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的目的在於衡鑑基本執業資格,其及格方式應以總成績達一般考試評量所認定的及格標準(百分制60分)即予及格,惟為維持不同年度考試的信度,避免考試及格率落差過大,併以該次考試全程到考人數一定比例作為調節基準。

李繼玄說,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師類科筆試錄取方式修正為併用總成績滿60分與以全程到考人數10%為錄取,消防設備士類科錄取方式修正為併用總成績滿60分與以全程到考人數16%為錄取,但總成績未滿50分者仍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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