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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地方政府特考12月10日起舉行

【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考試院會21日通過,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定於111年12月10日(星期六)至12月12日(星期一)舉行。

考試院指出,這項考試同時在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宜蘭、花蓮、臺東、澎湖、金門及馬祖等13個考區舉行。計設三等考試一般行政等51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1,321名;四等考試一般行政等48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915名;五等考試一般行政等13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190名,合計暫定需用名額2426名。

考試院表示,有關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等事項,分別依照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及其附表、公務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及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暨其施行細則等規定辦理,相關規定將載明於應考須知。各類科需用名額情形,將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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