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促轉會張天欽宿舍申請案 監察院要求檢討改進

「據訴,促轉會前副主委張天欽、前主任秘書許君如、前研究員蕭吉男及曾建元、前副研究員張世岳及吳佩蓉等6人,疑於民國107年8月24日內部會議中研議操作特定議題,意圖影響新北市市長參選人侯友宜選情,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等規定,以及張前副主任委員於臺北市擁有自有房屋,疑不當申請職務宿舍等情案」一案,經監察委員高鳳仙調查後,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於15日審議通過調查報告,請促轉會檢討改進。

高鳳仙表示,促轉會於107年7月間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申請借用承德首長宿舍1戶,供作該會前副主任委員張天欽之職務宿舍,並陸續依張前副主委提出之清潔維護及汰換或購置部分傢俱或家電設備等需求,汰換洗衣機、電扇、純水機、冷氣機、個人電腦及床墊,另添購電烤箱、除濕機、空氣清淨機、電鍋、熱水瓶、吸塵器、電腦桌椅等設備,計支出新臺幣近24萬元,均由幕僚單位簽准後由該會業務費、設備及投資經費項下支應購置。

高鳳仙說,本案調查期間,請促轉會查明其所汰換之物品明是否符合物品管理手冊所定之報廢標準,促轉會查復稱:「電扇及個人電腦1臺尚堪使用,本會已點交歸還國產署;汰換之舊有床墊3組,因未逾使用年限,移置本會保管(本會新購替換之床墊3組則點交國產署繼續使用)。」

經查,電扇及個人電腦各1臺雖已逾使用年限,但經檢查皆尚堪使用;床墊3組購置日期為105年6月7日,距張前副主委107年7月間借用該宿舍時僅經過2年,尚未達5年之使用年限,且實際使用期間僅約1年2個月。上開物品均不符行政院訂頒之物品管理手冊第28點第3款、第4款所定之報廢要件,其汰換均於法不合,應檢討改進。

高鳳仙指出,除請促轉會檢討改進外,因目前關於首長宿舍所得配置之傢俱、家電等基本配備及採購金額等,各機關標準不一,各自為政,故請財政部針對首長宿舍所得配置之傢俱、家電等基本配備及採購金額等,訂定統一客觀標準,俾利各機關遵行。

最新消息

11
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