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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朝永續發展 落實年資制度轉銜制度促進公私人才交流

【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考試院會8日召開會議,銓敘部特別以「近3年公務人員退休資料統計分析及年金改革相關配套機制執行情形」為題,就公務人員退休人數、平均退休年齡、平均任職年資及公務人員申請展期及減額月退休金與離職領取離職退費等情形,作專案報告。

銓敘部於報告中列出,近3年公務人員退休人數約在6千至7千人左右,變化不大;平均退休年齡約57歲,比之前3年的平均數略增0.89歲;平均退休年資則從29.7年,逐年增加至31.55年。

黃榮村指出,年金改革後公務人員退休年齡雖略有成長,但與65歲法定退休年齡仍有相當的距離;而且年改的目標就是要減輕退撫基金的財政負擔,這樣的變化可以減輕年金的財政壓力。此外在少子女化與國人平均壽命上升的社會趨勢下,公務人員適度延後退休也符合社會需要,實在無須過度擔憂老化問題。 

銓敘部長周志宏説,為因應人口高齡化發展趨勢,自100年起實施「公務人員自願退休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延後方案」,將公務人員支領月退休金年齡從50歲,延後至60歲(即俗稱的85制),並配合國家推動整體年金改革,接續從110年1月1日起再逐年延後至65歲,對於未達上述法定月退休金年齡者,同時搭配實施展期及減額月退休金措施,賦予公務人員更多退休生涯規劃選擇,依統計資料顯示,109年度申請展期及減額月退休金人員已達千餘人,占當年度退休總人數18%左右,顯示已逐步發揮該機制效應。

周志宏表示,配合年金改革實施的年資保留及年資制度轉銜規定,讓任職滿5年以上的離職公務人員,如不申請退還退撫基金費用本息,可以等到年滿65歲之日起6個月內,再來請領離職前原公職年資的退休金;公職年資未滿15年者,如有轉任其他職域工作,該年資可以和原有公職年資合併計算達15年,以請領原公職年資的月退休金。依銓敘部「108年度銓敘公務人力分析報告」統計,108年度辭職之公務人員人數達1,988人,但當年度請領退還退撫基金費用本息者僅798人,遠低於當年度辭職人數,顯見多數離職公務人員都選擇保留年資,使原有年資之退休金給與更具保障,有利於公、私人才交流。

黃榮村強調,公務人員退撫制度必須朝向永續發展,未來除持續針對制度進行滾動式檢討外,亦須依法定時程規劃112年7月1日以後新進人員之全新退撫制度,以期建立更臻健全合理及兼顧基本生活保障與適足性之公務人員退休制度,請銓敘部參考與會委員意見,持續進行相關制度的研議及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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