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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糾正移民署 未妥訂外勞目標值

【2018.08.09/新聞大聯盟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監察院九日糾正內政部移民署,截至107年6月底止,在台外籍勞工人數為68萬9824人,其中行蹤不明外勞總數為5萬1404人,自96年以來逐年呈上升跡象,是否有幫派化、組織化趨勢,形成社會治安隱憂。

監委李月德、陳慶財、章仁香、楊美鈴於糾正案文中指出:內政部移民署雖自101年7月起結合相關國安單位共同執行「祥安專案」,以加強查處行蹤不明外勞,惟由於未能依據前一年度執行狀況妥適訂定該專案之各項查處目標值,致各國安單位之查處量能未全面發揮,近2年外勞行蹤不明發生率雖有略降,惟在臺行蹤不明外勞總人數已逾5萬人,且仍未呈下降趨勢;另該署對於非法雇主及非法仲介之查察不力,或無法掌握確切事證,致移送案件經地方勞政主管機關裁罰率偏低。

監委表示,對於查獲之在台行蹤不明外勞,得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處以逾期居留之罰鍰,若涉及非法工作之事實者,另得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對該等外勞處以新臺幣3萬至15萬元之罰鍰處分,惟由於現行實務上針對該等裁罰未能落實核處或執行,致弱化相關法規對於不法行為之嚇阻力,勞動部與移民署均應積極研謀改善措施,以強化執法成效。

監委說,近年來國內行蹤不明外勞人數持續增加,並引發治安隱憂,雖以目前有關機關掌握資訊,暫無組織化情形,惟依內政部警政署統計資料,在台外勞之犯罪比率已有增加,其中尤以公共危險、毒品犯罪等為甚,另有部分外勞為山老鼠組織吸收,均誠值法務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內政部移民署及警政署正視,並注意加強防範。

監委另表示,勞動部雖已就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得向外勞收取之費用項目及金額予以明確規範,惟鑑於在臺外勞發生行蹤不明現象,與該等來台外勞於母國經收取高額仲介費用有重大關聯,且國外仲介業者疑似有與本國仲介業者拆帳分享利益之情事,亟待勞動部深入瞭解,並續洽相關外勞來源國積極研商合理減輕外勞經濟負擔之方案,俾謀改善。

監委強調,勞動部為強化外勞權益保障,推動辦理機場關懷服務計畫,宣導1955專線,甚值肯定,惟1955無法協助解決其所面臨問題,致影響外勞對該專線之信賴度,而勞動條件差或遭雇主惡意對待,亦為行蹤不明外勞選擇離開原雇主之重要原因,其中尤以未適用勞動基準法之社福類外勞為甚,於「家事勞工保障法」未完成立法前,勞動部允宜透過加強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對外勞生活照顧服務之訪視,以達維護外勞權益之目的,而現行訪視人力及密度均顯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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