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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鬥遊行訴求涉勞動議題 勞動部回應說明

秋鬥遊行22日下午進行,勞團提出多項訴求,勞動部針對相關訴求,發布新聞說明並澄清,以下為勞動部說法:

一、派遣轉承攬,勞工沒保障

為加強保障派遣勞工權益,避免事業單位發生假承攬真派遣情形,勞動部已訂定「派遣事業單位及承攬事業單位認定指導原則」,協助勞工、事業單位及勞動行政主管機關釐清判斷勞動派遣或承攬關係。勞動部將持續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行政院「零派遣」計畫,協助各機關依實檢討派遣業務與人力轉換,並確保機關委外勞工之相關勞動權益。

二、勞工吹哨人被懲處

有關吹哨者之勞動權益保障,查《勞動基準法》第74條規定,勞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本法或其他勞工法令規定時,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並禁止雇主對提出申訴之勞工予以解僱、降調、減薪或其他不利之處分,且雇主對申訴勞工所為不利處分等行為無效。另查《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9條及《勞動檢查法》第33條針對違反相關勞動法令之檢舉或申訴事項,規定雇主不得予以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處分,勞動檢查機構受理勞工申訴案件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洩漏勞工申訴人身分,以保護吹哨者之權益。

三、台灣勞工老年給付不足問題,建立基礎年金

建構完整的退休生活保障制度向為政府所重視,我國參考世界銀行的建議,已建構多層次的退休保障體系。至所提建立基礎年金之訴求,因涉相關社會保險制度及社會福利津貼的整合、國家整體財政及稅制改革等問題,勞動部將配合行政院整體政策規劃辦理。

四、移工與本勞應同工同酬同權

按《就業服務法》保障國人就業權益之精神,為補充基層勞動力之不足,移工係採補充性原則引進。有關移工開放之重大政策,勞動部均提交由勞、資、學、政代表組成之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進行社會對話,凝聚共識。

現行事業類移工均屬《勞動基準法》適用對象,故勞動條件等權益與本國籍勞工無異,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範,而有基本工資之適用。至本國與外籍家事移工皆非《勞動基準法》適用對象,家事移工之薪資係由勞雇雙方議定,並載明於勞動契約。基於勞動部與移工來源國對保障家事移工薪資權益之目標一致,前經召開會議共商薪資議題後,決議自104年9月1日起,雇主新引進聘僱家事移工之勞動契約薪資項目以17000元作為約定內容。基於近年移工來源國陸續要求提高家事移工薪資,勞動部將於保障移工權益及兼顧我國雇主權益前提下,適時研議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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