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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修正典試法細則 放寬專家參與典試工作

【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考試院會14日通過,修正典試法施行細則第4條,將各種考試之典試委員實務界委員人數,從各組不得超過該組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一提升至二分之一。

考試院表示,為配合提高用人機關或實務界參與考試選才之政策推動,放寬實務界專家參與典試工作之比例限制,修正典試法施行細則第4條,將各種考試之典試委員實務界委員人數,從各組不得超過該組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一提升至二分之一,以縮小考用落差,並達適才適所之人才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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