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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12月起華航協助所有興航航線

【2016.11.23/新聞大聯盟報導】針對復興航空公司解散事件,行政院長林全23日下午邀集交通部、勞動部、金管會、經濟部、財政部、法務部、民航局、證交所,以及華航等相關單位召開會議,討論因應處置情形。

運輸部分,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轉述,復興航空停業造成離島地區,包括金門、馬祖、澎湖、花東地區交通運輸受衝擊,具公共利益及緊急需要,因此交通部根據「民用航空法」第59條「民航局為應公共利益之需要,得報請交通部核准後,通知民用航空運輸業調整或增闢指定航線」及第60條「政府遇有緊急需要時,民用航空運輸業應接受交通部之指揮,辦理交辦之運輸事項」,指示華航於12月1日起,必須協助所有復興航空航線,華航則表示運量方面沒有問題。

徐國勇說,各航線中,僅有「金門-澎湖」較為特殊,此航線為復興航空當時自行申請,每星期僅三班,航程短因此使用小飛機載運,人數不多,且多為觀光客,對居民影響較小,會另做適當處理。另為保障旅客權益,交通部將協助已訂購12月1日之前航班的旅客,簽轉其他航空公司;不具替代性之國內航線,則已協調用鐵路方式協助疏運。

徐國勇指出,法務部已進行搜索、約談、扣押等動作,並凍結復興航空委託律師所成立之兩個6億元信託專戶,共計12億元,信託金額之動用需經檢方同意。用途方面,已凍結金額中之6億元將用來支付勞工資遣費用,據勞動部初估法定資遣費約6.4億元,因此應足以支付勞工資遣費。至於勞工所提出優於法定資遣費的要求,勞動部也將積極介入協助勞工與資方進行談判。

徐國勇表示,另外的6億元,則將用來保障旅客、旅行社應有的權益,目前確切損失數字雖仍在精算中,相信6億元也足以保障旅客、旅行社的相關損失。有關投資大眾如因投資而遭受不法損害的部分,徐國勇表示,金管會投保中心將主動介入,協助求償。

有關涉內線交易部分,徐國勇指出,金管會證交所已將內線交易相關資料移送法務部偵辦。復興航空另涉違反「證券交易法」第20條「發行人依本法規定申報或公告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業務文件,其內容不得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財報可能涉及掏空等情事,證交所也將移送法務部偵辦。

徐國勇表示,根據「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6款「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復興航空否認停業一事,涉嫌違反證交法第155條,亦一併移送地檢署偵辦。

至於銀行債權部分,徐國勇指出,由於銀行債權大部分都有擔保品,包括飛機與不動產,基本上債權可獲得確保,因此就目前所知債權銀行並無要求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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