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201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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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5/新聞大聯盟報導】機車族注意了,從2016年7月1日起,機車在申領牌照檢驗、大型重型機車定期檢驗或出廠年份5年以上、辦理過戶實施臨時檢驗時,機車輪胎胎紋將納入檢驗項目;另外駕駛人騎乘電動自行車時應正確配戴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並於帽體貼有商品檢驗標識之機車用或自行車用安全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