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債務,以確保穩定供電,台電經常務董事會通過,預定於8月中旬發行112年度第4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219.5億元。
台電公司發言人吳進忠專業總工程師指出,本次公司債發行條件如下:
一、3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1.45%發行新臺幣32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二、5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1.57%發行新臺幣83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三、7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1.63%發行新臺幣44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四、10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1.72%發行新臺幣60.5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五、本期公司債之發行尚須經申報生效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