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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3月15日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

【2016.03.03/新聞大聯盟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台北報導】105半年電價費率審議運作順利,4月1日起如期調整電價,經濟部規劃在召開正式審議會前,將於2月26日、3月1、2日共召開5場次工作會議,先由第三方公正單位,針對台電公司所提交之資料進行數據與來源之驗證。

經濟部表示,為利今(105)年上半年電價費率審議運作順利,並於4月1日起如期調整電價,爰規劃在召開正式審議會前,於2月26日、3月1日及2日共召開5場次工作會議,先由第三方公正單位,針對台電公司所提交之資料進行數據與來源之驗證,以確保其正確性,再由委員針對審議資料進行檢視及提供專業意見。

經濟部能源局發言人陳玲慧副局長指出,新電價公式於104年1月20日經立法院院會決議通過,為我國建立起制度化、透明化及市場化電價調整機制的里程碑,依據立法院決議,新電價按立法院核定之公式每半年進行檢討,並於每年4月1日及10月1日進行調整,確保電價能即時反映合理成本,104年上半年每度平均電價由3.1139元/度(103年之電價)降為2.8852元/度,調降幅度-7.34%,下半年則再降為2.8181元/度,調降幅度-2.33%。

陳玲慧說,5場工作會議,先台電公司105年上半年電價費率檢討方案內容進行整體性討論,再分別對於電價公式內各項成本項目包括化石燃料成本、非化石燃料成本、稅捐及規費、折舊、用人費用、維護費、其他營業費用、綠色電價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予以討論,台電公司將就委員所提意見,增補資料或加強說明,以提供正式審議會討論。

陳玲慧表示,外界關注之104年台電公司盈餘超過預估數部分,委員提出多種可能處理方式並進行意見交換,包括直接返還民眾、作為電價平準使用、投入台電基礎建設等,將提供正式審議會討論決定,而預訂於3月15日召開105年上半年電價費率審議會,期透過審議會之公平透明審議機制,討論並議決105年上半年平均電價及調整幅度,同時確定104年盈餘超過預估數未來運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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