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調查臺南地院法官涉不當騷擾女同事

【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臺南地方法院法官涉不當騷擾女同事及言語霸凌書記官,引起監委紀惠容、林國明、王美玉關注,向監察院提出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紀惠容、林國明、王美玉指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庭徐姓法官,涉不當騷擾女同事,並常以言語霸凌書記官,更傳出對配屬之法官助理逐案指責,致該名助理因與其共事壓力太大,選擇尋短未遂,事發後,該院甚至要求該名助理再以支援名義,繼續與徐法官共事。

紀惠容、林國明、王美玉表示,依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規定,法官應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廉潔自持,避免有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然而,法官與法官助理或書記官因為存在主管及部屬間之權力關係,或而衍生法官權力濫用與不公平對待下屬等職場霸凌現象。

究報載實情為何?徐姓法官之作為是否已違反法官法及法官倫理規範?臺南地院對於該案之調查程序為何?是否客觀公正?如何保障受害者之權益?法官職場霸凌問題是否長期遭漠視?法官助理或書記官如認遭受法官不當對待時,有無相關申訴管道?實有詳予探究及瞭解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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