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決議今年下半年電價不調整

【2016.09.14/新聞大聯盟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經濟部次長沈榮津13日主持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議,會中針對台電公司各項成本資料之合理值進行討論與確認後,決議本次電價不調整,維持每度平均電價2.5488元/度。

經濟部能源局發言人陳玲慧副局長說,為使105年下半年電價費率審議會能順利進行,會前已於8月22日、23日及24日密集召開5場次工作會議,由各委員先就台電公司相關資料進行檢視與討論,工作會議中委員針對勞基法一例一休是否影響台電公司用人費,以及核燃料費用與折舊費用是否務實提列,進行熱烈討論,會後台電公司再依委員意見進行修正及補充資料。

陳玲慧表示,相較上半年檢討方案,本次電價調整前2大異動成本項目為燃料成本、用人費用,其中燃料成本為本次電價調整的重要變數,今年上半年燃料價格漲跌消長差異有限,但因氣候因素,用電需求增加,預估售電量增加12.22億度,下半年預估105年燃料成本增加54.70億元,另用人費用,因人員退休增加以及確實控管各項用人費用,即使勞基法一例一休增加費用,但總用人費用仍減少25.85億元。

陳玲慧指出,本次電原預估調降0.09%,平均電價為2.5464元/度,減少0.0024元/度,對每月用電330度的用戶來說,一個月電費減少不到1元,影響極其有限。審議會委員考量電價最小單位為每度0.01元,本次電價調降執行上較困難,認為電價調整亦應衡量實務面作業成本,經委員共同討論並投票表決,決議本次電價不調整,維持每度平均電價2.5488元/度

105年度影響約產生1.26億元溢收電費收入,她則表示,註記於電價平穩補充報表,與104年台電公司調整後稅後盈餘超過合理利潤之335.72億元(審定數)一同用於未來平穩電價,審議委員也進一步討論確認電價平穩機制內容,確定未來如遇電價漲幅過大可能衝擊物價及經濟時,將啟動機制實施電價緩漲,並編製「電價平穩補充報表」紀錄調整後稅後盈餘超過合理利潤數,並註記執行緩漲電費短收預估數。

陳玲慧並強調,104年通過的電價公式將屆滿兩年實施期,105年8月底經濟部已提送新版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修訂擬議至行政院,主要擬修訂重點為設定電價漲跌限幅均為3%及建立促使發展綠能的電價結構,未來將配合立法院核定之新版電價公式,每年持續辦理電價費率審議,建立公平合理電價結構及反映電業合理供應成本,另外經濟部亦已核定「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方案內容,未來住商用戶可視個別用電特性選擇更多元的時間電價方案,預期可營造更公平及效率之電價體制,增進全民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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