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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全要多元活化國有土地 創造資產效益

【2016.11.03/新聞大聯盟報導】為提升國有土地運用效能,創造資產價值,行政院長林全3日在行政院會聽取財政部「國有土地閒置清查、活化利用推動策略」報告後表示,國有土地是全民的資產,各機關應充分有效運用經管的國有公用土地,對於閒置無需使用土地,應釋出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統籌調配運用;非公用土地則以國土保育、公用優先及促進地利為運用原則,使環境永續、財政穩健。

財政部表示,102年國有公用財產收益為新臺幣(下同)250億餘元,103年推動「加強國有不動產活化運用計畫」以來,103年及104年收益躍升為415.08億元及415.82億元,105年上半年亦超過200億元,顯示該計畫已有具體成效。

財政部指出,為持續檢討大面積國有公用建築用地辦理活化運用,該部選列各機關經管100處閒置、低度利用的國有建築用地,協調管理機關釋出;其中15處,面積約5公頃,已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由國有財產署辦理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租、參與都市更新等予以活化。

財政部表示,至於國有非公用土地,該部配合行政院「五大社會安定計畫」及「五大產業創新研發計畫」,協助地方政府撥用31處土地,面積23.2公頃及37戶房屋興辦社會住宅,並持續透過提供房地、參與都市更新分回建物供社會住宅使用;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透過委託、合作方式,提供長照產業、「亞洲‧矽谷」計畫創新基地及太陽光電設施使用所需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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