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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公務員薪事假?勞動部將為勞工研議

【2016.03.08/新聞大聯盟記者李克強台北報導】今年冬天引起的流感疫情,在中小學各班級都或多或少有學生感染、因而請假,不少勞工家長須請假照顧小孩,有立委提案要求勞動部檢討,勞工家長也應比照公務員有薪事假,因而請7天家庭照顧假時,雇主給予有薪假。勞動部已承諾2個月內完成評估。

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勞工請假規則,勞工請家庭照顧假時,薪資比照事假規定不給薪,提案立委王育敏說,對比公務人員有5天有薪事假,勞工族群難免讓人覺得有差別待遇,也讓勞工請假意願低落,有必要重新檢討,家庭照顧假應改為「給假也給薪」。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表示,初步評估,全台勞工的雇主1日薪資負擔約90.45億元,如果7日的家庭照顧假都給薪資,整體薪資負擔將增加633.15億元,必須召集相關團體,進一步討論。

勞陣秘書長孫友聯說,防疫是整體國家的事,應思考雇主負擔與防疫效益孰輕孰重。他說,不應只看雇主增加的負擔,防疫漏洞的隱藏成本也必須考量,且勞工因家屬生病無心工作,效率低落也會導致雇主損失。

相關人士指出,相較於公務員的薪事假,就令人不明所以,勞工很明顯是二等公民;目前公務員福利薪資都不若勞工階級來得差,過去因為18%等問題,乃是當年時空背景造成,如今情勢翻轉,勞工與公務員應該立足於同一基準,會較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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