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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身心障礙人員特考 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31名

【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考試院會2日通過,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31名,為身心障礙者提供更多擔任公職的機會,促進就業權益。

考試院表示,本項考試原公告需用名額為93名(三等考試28名、四等考試39名、五等考試26名),第1次增列需用名額52名(三等考試8名、四等考試18名、五等考試26名),合計145名,依據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再次提報缺額,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31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及第1次增列需用名額,本項考試需用名額總計176名(三等考試40名、四等考試69名、五等考試6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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