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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民殯葬採購案 退輔會花蓮榮服處遭糾正

【2017.02.12/新聞大聯盟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退輔會花蓮縣榮民服務處辦理100-101年度花蓮地區單身亡故榮民殯葬事務採購案」及「104-105年花蓮地區單身亡故榮民殯葬事務共同供應採購案」等採購案,涉有重大異常情事,遭監察院糾正。

審計部表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服務及安養機構為辦理單身且在台無繼承人、繼承人所在不明或無遺囑指定執行人之亡故榮民殯葬事務,須定期辦理殯葬事務採購,經審計部查核發現,花蓮榮服處辦理「100-101年度花蓮地區單身亡故榮民殯葬事務採購案」,其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開標廠商報到清冊及驗收紀錄等資料,涉有重大異常關聯情事,未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妥處

審計部另指出,花蓮縣榮服處辦理「104-105年花蓮地區單身亡故榮民殯葬事務共同供應採購案」3次公開招標,逕行調高底價,缺乏準據,核與政府採購法第46條第1項「底價應依圖說、規範、契約並考量成本、市場行情及政府機關決標資料逐項編列」之規定未合;又審標時未發現得標廠商所附會員證有效期限不符104年度有效之基本資格規定,嗣承辦人員於決標後發現,始請廠商傳真當年度會員證,卻未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2項有關決標或簽約後發現得標廠商於決標前有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情形者,應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等規定妥適處理,該處於審標及決標作業,涉有重大異常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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