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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調查鄭性澤案員警偵辦有無違失

【2015.09.18/新聞大聯盟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台北報導】針對「13年前涉犯殺警重罪而被判死刑的鄭性澤,2014年8月由檢察總長顏大和向最高法院聲請第23次的非常上訴,於2015年8月遭最高法院駁回」,監察委員王美玉、仉桂美認為,本案仍有諸多疑點有待釐清,為達勿枉勿縱、保障人權目的,向監察院提出申請自動調查進行深入瞭解。

王美玉、仉桂美表示,本案疑點在於,當時承辦員警有無對鄭性澤刑求,以及究竟同行歹徒羅武雄是於何時死亡,鑑識人員的鑑定是否正確?警方之刑求行為常導致被告日後仍無法自由陳述,而有礙真實之發現及事證之釐清,又鑑識人員之鑑定意見,往往為審理法院所尊重,而引用為判決依據,如鑑識人員果有鑑識錯誤,將嚴重影響判決結果等等,這些疑點殊值重視,應詳予調查審究,以落實人權保障及程序正義。

仉桂美認為,審理法院所採用的鄭性澤自白是否仍是在自由意志下所為?鑑識人員對於同行歹徒羅武雄死亡時間之鑑定意見是否沒有瑕疵?將成為調查瞭解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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