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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通姦除罪化 廢除62年刑法

【2015.02.27/新聞大聯盟綜合報導】南韓憲法法院2月26日裁定,國家用法律來處罰通姦行為已侵犯公民基本權利,通姦罪在憲法法院作出違憲裁定後立即失效,南韓自1953年施行至今、已有62年歷史的刑法第241條通姦罪就此被廢除,南韓保險套龍頭業者Unidus Corp.在首爾股市的股價則應聲大漲15%,以3120韓元漲停作收。

南韓憲法法院九名大法官針對17件通姦相關案件進行統一審理,並以7票贊成、2票反對的比數裁定,刑法第241條的通姦罪違憲。大法官在裁決書中指出,即使通姦行為應受道德譴責,但國家權力不應涉入個人的私生活,通姦罪有違「禁止過度」原則,侵害了公民的性自主權和隱私權。

在憲法法院作出通姦罪違憲裁定後,2008年10月30日憲法法院宣判有關規定合憲後,因通姦嫌疑被起訴或被判刑的五千餘人將可免受法律制裁。由於南韓是少數把對婚姻不忠視為刑事罪行的非穆斯林國家,根據刑法第241條規定,有配偶的通姦者和通姦對象,均可被判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通姦罪存廢問題數十年來一直在南韓社會引發激辯,支持者主張通姦罪可保障一夫一妻制和女性權利,反對者則主張通姦罪侵害性自主權和個人隱私。

南韓憲法法院先前曾分別於1990、1993、2001及2008年對通姦除罪化進行審議,2008年一案是由被前夫控告通姦的韓星玉素利(Ok So-Ri)所提出,但都未獲得大法官支持作出通姦除罪化裁定,玉素利後來被判刑8個月、緩刑2年,演藝事業受阻而躲至台灣。玉素利後來向憲法法院要求裁請通姦罪違憲,成為請願先鋒。過去6年,有近5500人因通姦罪遭正式起訴,2014年就有近900人。

但因通姦被起訴人數持續減少,被判刑確定入監服刑的案例也愈來愈罕見,過去6年只有22人因此入獄,反映韓國社會風潮已有所轉變。連原本支持通姦罪的保守公民團體如「健康家庭」等也坦承,通姦雖應受譴責,但把通姦納入刑法在現代社會已不合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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