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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促北市產發局 檢討建國花市管理規章

【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為加強稽查作業提升展場管理效能,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北市產發局委託市農會等單位代為經營管理建國花市,未依規定落實審稽查業者資格,對業者出勤及營業管理欠落實或周妥,經促請檢討改善,已新訂或修正相關假勤及營運等管理規章。

審計部表示,臺北市政府為照顧原重慶南路假日花市及登記參加南門市場花市業者,於民國71年間規劃設置建國花市,並訂定臺北市建國花市管理要點作為管理依據,自72年起正式委託臺北市農會及財團法人中華花卉園藝基金會代為管理,另由產發局負責履約督導作業,106至107年度依契約規定計收租金2,364萬餘元,臺北市審計處於106年12月查核發現,各代管單位經管該展售場情形,間有未依規定落實審查或稽查業者資格,或未規範業者請假日數,或未落實管理業者出勤及營業狀況,致有部分展售業者未具會員資格,或間有違規轉讓經營或販售違規商品,或擅自調整展售時間,或請假天數偏高,影響展場秩序及整體營運等情事,經於107年3月2日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部指出,經臺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產發局已督促各代管單位對於非屬會員者,自107年3月24日起停止展售,並依規定辦理攤位遞補,另為強化展場秩序,於107年4至7月訂定台北市建國南路假日花市業者點名及請假辦法實施細則,及修正台北市農會建國假日花市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規範業者請假日數上限及例外情形、週五進場時間與販售違規物處理方式等,並加強現場稽查作業,提升展場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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