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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機場史上最嚴重淹水事件 監察院糾正

【2016.12.13/新聞大聯盟報導】擁有我國國門稱號的桃園國際機場,105年6月2日發生史上最嚴重淹水事件,影響班機超過200架次、旅客超過3萬人,第二航廈遭受嚴重淹水及停電災情,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於13日通過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包宗和提案,糾正交通部及所屬台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下稱國工局)、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桃機公司)。

糾正案文指出缺失如下:

一、交通部自68年桃園國際機場啟用管理,於30年後的98年辦理「國家門戶-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改善工程專案計畫」,工程內容以航廈兩側帷幕擴建(外觀)與入出境大廳整建為主,未包含大樓內部所有排水管線,且歷年增建各式停機坪、維修機坪,水泥舖面之面積增加高達65.7公頃,惟排水幹線仍僅為68年完成,顯有重視擴建運量之設施,而輕忽基礎建設之同步更新,肇致近3年來航廈漏水、淹水或水管破裂情事一再出現,使國家門面之國際機場屢屢登上新聞版面,核有違失。

二、交通部及桃機公司以68年完成桃園國際機場排水系統之防洪設計符合國際規範為由,多年來均未再予檢討因氣候變遷所帶來短延時、強降雨之劇烈災情,使現今我國國門之桃園國際機場防洪頻率(重現期10年),僅與縣(市)管區域排水相同,與保護政經地位重要之大臺北地區淡水河系(大漢溪、新店溪、基隆河)之防洪頻率(重現期200年)相去甚遠,且未針對機場內排水幹線訂定維護管理、防洪搶險、安全檢查、使用管理等相關規定,顯有怠失。

三、交通部自68年桃園國際機場啟用管理,99年1月桃機公司成立接管迄今,有關機場相關竣工原始圖資交接不清,上至高層主管人員、下至基層人員竟多不知原始圖資去向,至監察院約詢後始緊急尋找調閱取出,檔案管理交接顯有違失,遑論排水幹線之設計使用功能、渠面維護、底泥及雜草清除等維護管理執行能否確實,殊值澈底檢討改進。

四、交通部及桃機公司核准及訂頒施行「桃園國際機場水災緊急應變處理作業程序」,惟均未將防水閘門納入處置,使第一、二航廈共計51座防水閘門無啟閉制度,遲至6月2日豪雨過後,始納入標準作業程序;且桃園國際機場設置有2千多支監視器,桃機公司卻無法及時監看防水閘門未關,致第二航廈地下室淹水及停電,營運控制中心查無任何紀錄可稽,迄今仍查無本案豪雨通報來源,管理及運作機制顯有失當等,均核有違失。

五、國工局主辦WC滑行道遷建及雙線化工程,訂頒「營建土石方處理作業要點」,並使承包廠商依規定執行,惟桃園國際機場內獨立各工區之土方運行,無相關機制可稽,肇致難以查核施工廠商將土方運至工區外或獨立之另一工區處置,顯有疏失。

六、桃機公司為辦理桃園國際機場周邊維護管理,委外採購並訂有勞務契約,廠商對排水幹線有巡視、清理及異常通報機制,惟105年5月25日廠商巡檢,發現H幹線堆置卵礫石卻未通報,錯失清除良機。且桃機公司將巡檢工作委外後,即未訂定巡檢標準作業程序,置機場周邊暨整體安危於風險之中,核有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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