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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決議撤銷103微調課綱 教育部提說明

【2016.04.30/新聞大聯盟報導】立法院院會29日表決通過,要求教育部撤銷103年2月10日修正發布普通高級中學國文及社會領域課程綱要提案,教育部重申,依據行政程序法規定及法制作業實務,並無從以撤銷方式使課綱失效,若採修正或廢止方式為之,已失效力之101舊課綱亦無法自動恢復。

教育部表示,103微調課綱修訂含國文、公民與社會、地理、歷史四科,內容符合時代脈動,程序經監察院調查亦無不法,且教育部已就涉及課綱研修、審議之法令,朝向更公開透明方向辦理。同時,撤銷103微調課綱涉及影響104學年度已選用新版教科書師生權益,屬重大政策改變,教育部尊重立法院院會表決結果及520接任內閣之決定,待收到院會正式決議文書後,將會提送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希秉持「完備行政程序、尊重教育專業自主」的原則辦理。

教育部表示,104年8月4日立法院朝野黨團已就103微調課綱進行協商,協商結論為請教育部「立即啟動課綱檢討,104學年度教科書由各學校自由選擇」。教育部依上開結論,於8月28日召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針對社會上有不同意見之歷史課綱內容決議籌組「高級中等學校歷史課綱專家諮詢小組」,釐清探討新舊課綱相關爭議點。

專家小組由6位歷史學者、3位課程專家與7位高中歷史教師組成,至今召開5次會議,針對歷史科台灣史新舊課綱17項爭議進行討論,其中社會各界較關注之6項議題,並進一步徵詢及蒐集學者專家意見與文獻論述,以提供未來社會領域課綱研修之參酌,具體落實<釐清史實、包容多元史觀,教師自主選書,引導學生在教室中理性思辨>之社會共識。

此外,教育部早於去年6月即分別函知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各地方政府,104學年度新舊版教科書併行,各校得自主選用。根據統計,全國各高中職選用新版教科書學校比例,國文約占70%、公民與社會約53%、歷史約45%、地理約76%。

國家教育研究院亦自2015年7月起邀集學科中心及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共同研擬普通高級中學社會領域(歷史科)課綱微調出題閱卷原則,並彙整新舊課綱有爭議不考部分,將函請大考中心協助配合辦理相關命題考試作業。

國教院也同時啟動「大家一起寫教材」計畫,著手建置社會領域各學科完整知識庫,未來各校教師和學生對所關心之議題,均可透過與歷史研究者、教師及社會各界人士進行討論交流,以培養多元理解與解釋歷史的能力。

至於部分媒體報導,教育部曾於97年11月25日發布令,使國文科及歷史科先依94年1月20日修正發布之「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下稱95暫綱)之內容實施,指稱教育部得比照前例,發布令使分別於99年10月11日及100年7月14日修正發布之「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國文科與歷史科綱要(101課綱)重新適用。

教育部表示,101課綱已於103微調課綱103年2月10日發布日即已失效力,且103微調課綱業自104年8月1日實施迄今已近一年,與97年11月25日發布令改採行95暫綱,而當時99課綱尚未開始實施,尚無損及任何師生及關係人權益之情形,完全不同。

有關課綱議題之處理原則,教育部表示,秉持一貫教育中道的立場,尊重教育專業,以平和、務實、創新的態度,進行理性溝通與專業探討,讓教育現場回歸相互尊重與包容;未來將持續依法行政,遵循課程發展、審議之專業權責分工,以維持課程發展之專業性與中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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