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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交長:草率推假BRT才是癱瘓交通

【2017.09.05╱新聞大聯盟報導】台灣營建協會日前針對台中市BRT機電系統提出仲裁結果,要求台中市政府支付工程尾款,針對5日有媒體評論誤稱市府在本案中「認賠殺出」,市府交通局強調,仲裁結果係指市府應在契約總額5億元中,給付最後工程尾款1.8億元,並非額外賠付;而市府要求系統功能正常才支付尾款,是避免政府預算浪費,盼各界及媒體評論者明察事實,勿以不實資訊以訛傳訛。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長王義川指出,此案源自於前市府設計了無法達到BRT國際標準的機電系統,在2014年中,也就是市長選舉前數月,倉促讓未達標準的「假BRT」未驗收就啟用,不僅造成廠商與市府間的紛爭拖延數年,更導致身為市區重要幹道的台灣大道嚴重壅塞、事故頻傳,釀起民怨。

台中市長林佳龍上任後半年,兌現選前改革「假BRT」之承諾,轉型為優化公車專用道,並搭配多路幹線公車系統,成功促使台灣大道總體車流量提升,改善慢車道壅塞及變換車道的事故發生率,民眾搭乘公車至海線地區免轉乘,公車搭乘率大幅提高,更印證此改革獲民意肯定。

惟有媒體評論誤指「廢了BRT,仲裁結果市府大敗,必須支付1.8億元……,選民則成了付錢的傻子」云云,王義川指出,由於前市府已與機電廠商簽訂金額5億元的契約,且已給付3.2億元,市府努力爭取市府與市民的權益,要求系統功能正常才支付尾款1.8億元,避免政府預算浪費。

王義川指出,這次仲裁結果要求市府給付工程尾款1.8億元,並非額外賠付,市府不會、也不能追加預算,收拾前市府留下的「假BRT」,要讓市庫損失控制在前市府簽約的5億元額度之內。

王義川強調,前市府在選前未驗收就啟用,違背程序,導致新市府接任後要驗收時,僅能檢視遭使用過的設備,而業者則憑「是市府決定要先行啟用的」為藉口,不必改善設備,讓市府原可為市民爭取的權益被迫「自廢武功」,前市府「未驗收,先啟用」才是將市府與市民的權益全部置於腦後的「奧步」。

王義川說,媒體評論不應刻意隱藏事實,忽略「未驗收、先啟用」造成的傷害而不論,更不該隨部分民代起舞造謠。至於監察院之糾正案,亦直指前市府規劃不當,而「廢除假BRT促成藍線捷運核定」亦為交通部審查會之意見,盼媒體評論及各界不應以不實或片面的資訊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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