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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改後簡任第十職等缺額更少

【2018.09.07/新聞大聯盟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薦任第九職等升簡第十職等的升等考試五年條款限制,未來唯一經文官學院受訓取得簡任資格,目前取得得簡任第十職等資格者未升遷的有一萬多人,年改後缺額更少。

保訓會主委郭芳煜回應表示,薦任第九職取得得簡任第十職等資格者未升遷的有一萬多人,實際升遷的很少,碓實是目前存在的問題,未來年改後缺額會更少,過去取得資格者有升遷機會大概是38%,目前的升遷為28.5%的機會,部會用人機關需用簡任第十職等,保訓會會提三倍員額,由部會用人機關能有彈性空間簽選,以後的薦任第九職等取得簡任第十職等資格將以「人才庫」概念,調訓比例要合理。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十七條官等晉升之取得資格規定,公務人員官等之晉升,應經升官等考試及格,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實授現任薦任第九職等職務人員,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且其以該職等職務辦理之年終考績最近三年二年列甲等、一年列乙等以上,並已晉敘至薦任第九職等本俸最高級後,再經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合格者,取得升任簡任第十職等任用資格,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且薦任第九職等職務人員經參加晉升簡任官等訓練不合格或廢止受訓資格,須至第九項辦法所定得再參加該訓練之年度時,始得依第三項規定調派簡任職務。

郭芳煜強調,薦任第九職等升簡第十職等的升等考試今年是最後一次,明年以後不再辦理升等考試,受訓取得第十職等資格唯有到國家文官學院受簡任官等訓練合格才能取資格,受薦任第九職等升簡第十職等的升等考試五年條款限制,加上年改的影響,未來缺額會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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