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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調查褒忠鄉長陳建名等公務員 涉從事不當行為

【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雲林縣褒忠鄉公所鄉長陳建名、李姓課長、吳姓課長等公務人員涉嫌利用職務上機會從事不當行為遭監委林國明、王麗珍自動調查。

監委林國明、王麗珍表示,雲林縣褒忠鄉公所鄉長陳建名、李姓課長、吳姓課長等,明知該公所實際處理村鄰長自強活動及相關活動之狀況,卻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從事不當行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嗣陳建名、吳姓課長遭認有勾串廠商相關人員之虞,獲准羈押、禁止接見,將深入調查該公所相關人員有無違失情事。

林國明、王麗珍指出,雲林縣褒忠鄉公所實際處理前述活動及相關作業情形為何?案內公務人員有無違失或不當情事?有關採購作業是否符合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均有深入調查瞭解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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