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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前觀光處長蘇意舜 遭監院彈劾

【2016.05.06/新聞大聯盟報導】花蓮縣政府原觀光暨公共事務處(現為觀光處)前處長蘇意舜,於任職期間掛名負責人經營常春藤農場民宿,且隱瞞容任該民宿違法事實及未遵守迴避義務,涉嫌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監察院彈劾審查會於5日上午審查並以11票全票通過監察委員高鳳仙、蔡培村所提彈劾案,全案將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

彈劾理由有兩項,首先,蘇意舜於101年4月26日至103年12月25日任職花蓮縣政府觀光處處長期間,兼任常春藤農場民宿、後山常春藤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合豐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之負責人或代表人職務,且自常春藤農場民宿獲有實際利益,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經營商業禁止之規定,核有違失。

其次,蘇意舜於任職花蓮縣政府觀光處處長期間,負責主管、督導縣內旅館及民宿之稽查、管理等業務,惟其違法身兼常春藤農場民宿之負責人至102年8月16日止,明知該民宿於101年6月間經縣府檢查發現有將登記經營總房間數5間違法擴大經營為17間及被處罰鍰5萬元情事後,不僅未以身作則,依法使該民宿經營總房間數縮減為5間,竟任由該民宿變本加厲,於103年11月26日經縣府檢查發現經營總房間數已違法擴大為36間並被處罰鍰5萬元,核有嚴重違失。

再者,蘇意舜之母於102年7月19日重新申請「常春藤農場民宿」設立登記,蘇意舜於102年8月12日之觀光處簽呈中,以處長身分簽名代為決行,親自核定准許民宿登記證,未依法迴避,亦有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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