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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窟事件 監委高鳳仙楊美鈴要調查

【2016.04.13/新聞大聯盟報導】1952年12月間台灣發生「鹿窟事件」,有許多農民或礦工遭捕、刑求、槍決,堪稱戒嚴時期最大的政治案件。其中許多人因不曾受過良好教育、提不出官方證據而無法獲得受難補償。監察委員高鳳仙、楊美鈴認為有必要深入瞭解事件全貌,瞭解究竟有多少人受到不當審判、冤死或冤獄,以及是否可能透過國家補償及救濟協助平反,於13日申請自動調查。

據媒體報導及研究資料顯示,「鹿窟事件」係當時政府動員軍警1萬多人進入被認為是中共支持的武裝基地台北縣鹿窟山區,4百餘位石碇鄉、瑞芳鎮、汐止市等地農民與礦工被捕,多人遭拷打逼供,計約200多人受審,35人被判死刑槍決,自首無罪和不起訴者12人,98人被判有期徒刑,其中包括未成年人;19位未成年人被捕後,以感訓為名,女孩被送到保密局幹員家或監視對象家當下女,男孩當跑腿下人;許多為無辜農民或工人因不曾受過良好教育、提不出官方證據而無法獲得受難補償。

監委表示,本案調查重點將包括:究鹿窟山區是否真為「武裝基地」?多少村民遭受不當逮捕、濫刑逼供?多少無辜村民受到不當審判、冤死或冤獄?多少被害人及其家屬迄今未獲平反、賠償或補償?未獲平反或補償之被害人有無提起再審、國家補償及其他救濟途徑之可能性?上述情事均有深入瞭解必要,因此申請自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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