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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布建太陽能 今年攻家用屋頂及土地

【2017.01.06/新聞大聯盟報導】台電積極布建太陽能電站,今年將強攻自有建物屋頂及土地,另將利用台南七股及苗栗白沙等12處,建置大型地面太陽光電系統,總裝置容量9.9MW,並配合北部太陽光電費率加成15%的政策,優先建置北部太陽光電場址。

台電5日表示,2015年起盤點全公司既有電力設施屋頂或地面來裝設太陽能發電系統,投資總額逾8億元,總裝置容量約11MW百萬瓦,全年發電量約1,300萬度,以每天平均日照時間3小時計算,並扣掉損耗係數,預估每日總計發電約3.6萬度電,等於可供應3,300多戶家庭整年的用電量。

台電太陽光電計畫在2008年至2014年推動第1期,包括台中龍井、台中電廠及興達電廠生水池等地,總裝置容量約18.2MW。2015年啟動第2期計畫,普查公司自有建物,評估設置障礙、自然環境及設置條件後,主攻自有房舍屋頂。

第2期計畫預估2年鋪設完成,採用技術較成熟、轉換效率高的矽晶型模組,另部分屋頂建物採取「太陽光電能源技術服務業」(PV-ESCO)模式,意即台電出租自有房舍屋頂及土地,由能源技術服務業者承包建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及後續營運維護。

台電說明,此模式的優點,是可擴大國內太陽光電產業經濟規模及設置容量,並降低設置成本。

第2期計畫將建置大型屋頂太陽光電系統,總裝置容量共1.7MW,在各變電所、倉庫建築屋頂設置一般屋頂型太陽光電系統,例如高雄變電所、燕巢倉庫等建築物頂樓,以及在停車車棚頂蓋鋪設架高式太陽光電系統,例如興達電廠倉庫停車場。

台電指出,屋頂設置太陽光電板可遮陽隔熱降溫,而建置在車棚頂蓋也有遮雨遮蔭的效果。

計畫另將利用台電尚未開發供電的預定地,包括台南七股及苗栗白沙等12處建置大型地面太陽光電系統,總裝置容量9.9MW,未來將納入景觀設計發展為觀光景點或環境教育場所,開放民眾參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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